• 中国农业开放发展的现状、问题与建议

  •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8-06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做出系统部署,并明确必须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坚持以开放促改革,在扩大国际合作中提升开放能力,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这为我国推进各领域高水平对外开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产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农业高质量发展离不开高水平开放的有效支撑。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农业开放水平不断提升,同世界的联系更加紧密。当前,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国际国内形势纷繁复杂,全球化出现逆流,中国农业开放发展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复杂。农业作为同时承受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弱质产业”,更需要在纷繁复杂的国内外形势下思考如何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以更好地贯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因此,需要准确把握我国农业开放发展的现状和趋势,分析农业开放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并系统性提出农业开放发展的对策建议。





    01

    中国农业开放发展的现状分析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农业进入全方位对外开放新阶段。中国农产品贸易快速增长,在全球的地位稳步提升,农产品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明显提高,农业领域双向投资成效显著,农业科技国际合作水平明显提升。同时,我国注重统筹开放与安全,在农业高水平对外开放中确保粮食等重点领域安全。



    中国农产品贸易规模快速增长,

    在全球农产品贸易中的地位稳步提升

    农产品贸易是农业开放发展的直接体现。近年来,中国农产品进出口贸易快速增长。2013—2023年,中国农产品进出口贸易额从1587.21亿美元增长到2847.28亿美元,年均增速6.02%,高于全国进出口贸易2.05个百分点,占全国进出口贸易总额的比重从3.87%增长到4.80%。其中,农产品出口贸易额从475.76亿美元增长到710.22亿美元,年均增速4.36%;农产品进口贸易额从1111.45亿美元增长到2137.06亿美元,年均增速6.65%(见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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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农产品贸易在全球农产品贸易中的地位稳步提升。2013—2023年,中国农产品进出口贸易额年均增速高于全球农产品贸易额增速3.62个百分点,占全球农产品贸易额的比重由5.64%增长到8.20%,增长2.56个百分点(见图2)。从2019年开始,中国农产品进出口贸易额连续5年稳居全球第二位,并于2020年跻身全球第一大农产品进口国,已连续4年位居全球第一。



    农产品贸易关税水平稳步下降,

    贸易便利化水平明显提升

    农产品关税是衡量一国农产品市场准入水平的核心指标。农产品关税削减往往属于各国对外谈判的敏感领域。尽管如此,我国严格履行入世承诺,逐步削减农产品进口关税,已成为全球农产品关税水平最低的国家之一,农产品贸易自由化水平处于全球头部位置。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中国农产品进口简单平均关税税率为11.46%,较入世前的2000年下降11.28个百分点;加权平均关税税率为13.43%,比入世前的2000年下降38.14个百分点(见图3)。我国农产品进口约束关税水平明显低于OECD国家平均水平,2022年,中国农产品进口简单平均约束关税水平为13.94%,低于OECD国家(35.16%)21.22个百分点;加权平均约束关税水平为13.96%,低于OECD国家(36.59%) 22.63个百分点。与此同时,在中国商签的自贸协定中,农产品关税削减还实现了更大力度的突破,关税水平更低,自由化水平更高。

    在我国农产品贸易自由化水平不断提升的同时,农产品贸易便利化也在不断推进。近年来,我国不断推动减少涉农产品非关税壁垒,推动农产品国际标准互认,提高农产品进出口贸易便利化水平。例如,山东自贸试验区探索“前置检测”助力输韩产品直接通关,建设了韩国认可的首批“国外检测机构”和国内首个能够满足韩国511项农残检测要求的实验室,该实验室与韩国相关部门及机构互联互通,实现输韩农产品“前置检测、结果互认”,有效提升了农产品输韩便利化水平,使过去每年约200批次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成为历史,减少了企业面临到港退运或销毁、客户索赔的风险。与此同时,我国加强贸易政策宣介,引导农产品进出口企业充分利用RCEP等自贸区优惠贸易政策安排,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和进口优质农产品。此外,我国积极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依托自贸区港等高水平对外开放平台,通过下放涉农领域进口审批权限等多种举措,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贸易便利化水平。例如,2024年7月30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同意海南省人民政府暂时行使有关行政审批权限的批复》,允许海南自贸港农作物种子进口、从境外引进畜禽遗传资源的审批由海南省人民政府农业农村部门实施,进口农作物种子、畜禽遗传资源便利化水平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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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动涉农领域投资自由便利,

    农业领域对外投资合作成效显著

    农业领域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是农业开放发展的重要内容。近年来,中国不断推动涉农领域投资自由便利,涉农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大幅缩减,外资准入水平大幅提升。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依托自贸区港等高水平开放平台载体,不断压缩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经过8轮压缩,带动全国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已压缩至29项。随着全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的不断压缩,涉农领域的外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也大幅缩减,与自贸试验区第一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即《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3年)》)相比,农业领域的外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大幅下降,由当时的19条下降到2024年全国版的6条,下降幅度达68.42%。截至2024年10月,我国已全面取消了农业制造领域的外资准入限制,取消了农产品仓储业的有关限制,取消了除烟草之外的其他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的批发零售限制,并大幅放宽了种业、转基因等领域的外资准入限制。

    在推动农业领域投资自由便利、吸引农业利用外资的同时,我国积极鼓励农业对外投资合作。截至2020年底,我国在全球108个国家和地区设立农林牧渔类境外投资企业1010家,农业对外投资存量302亿美元,解决了18万人当地就业,与14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农业合作。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农业对外投资合作稳步推进,农业对外投资存量占比超过50%。截至2021年,我国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农业对外投资存量达到140.2亿美元,占我国农业对外投资总量的51.7%。我国农业对外投资领域已逐步覆盖种植、生产、初加工、深加工、物流、仓储及销售等各环节,农业对外投资合作逐步实现全产业链发展。与此同时,我国各地农业对外投资合作也在积极推进。例如,广西持续建设9个境外农业合作示范区和4个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推动广西农业企业“走出去”对外投资,实现高质量发展。截至2023年12月底,广西备案或核准农牧渔业领域境外投资企业达99家,协议投资金额超过30亿美元。



    “引进来”与“走出去”并重,

    农业科技国际合作水平明显提升

    农业科技国际合作是农业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体现。我国向来注重从国外引进农作物、畜禽等优良品种,以及先进装备、高新技术等国际先进农业科学技术,重视农业领域科技国际合作,并通过搭建农业科技合作平台,集聚全球农业科技创新资源,有效提升我国农业科技发展水平。经测算,国际农业科技合作使我国农业科技研发时间平均缩短10~15年,研发经费平均节约30%~50%,国际农业先进技术引进几乎覆盖了产前、产中和产后加工等农业产业链全环节。在直接引进国外农业科技的同时,我国也注重国际农业科技合作交流平台建设,有效集聚和高效配置全球范围内的农业科技创新资源。例如,通过放开种业市场准入限制、精简种业进出口审批流程等多种措施,支持育种领域国际合作研究,助力海南“南繁硅谷”建设。自2018年以来,南繁硅谷从22个国家和地区成功引进了37个物种的超千份种质资源,引进种质资源的产业价值不断显现,不仅实现了业务量的快速增长,还实现了质的有效突破。其中,南繁硅谷推动实现我国企业进境植物繁殖材料特许审批引种首单业务落地,推动来自南美的玉米种质资源植入“中国种子芯片”后,又返回南美为当地玉米种植用种提供了新选择,推动来自全球范围内的160余种“新奇特优”热带水果种质资源,通过鉴定、评价、驯化、研发后在南繁硅谷落地。

    我国通过“引进来”提升农业科技发展水平的同时,也积极推动农业科技“走出去”,包括向国外派遣农业科技专家,助力更多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从中受益。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中国在非洲设立了24个农业技术示范中心,带动当地农作物平均增产30%~60%,帮助非洲国家有效提升了农业发展质量和水平,为推动非洲农业现代化贡献了中国力量。与此同时,我国地方层面的境外农业科技合作也在稳步推进。例如,广西支持在境外建设了5个中国(广西)—东盟农作物优良品种试验站,与10个国际农牧渔优良品种广西试验站协同推进,不断完善农业国际科技交流平台建设,深化与国外农业科研院所合作,有效提升农业国际科技合作水平。



    统筹开放与安全,在农业开放发展中

    确保粮食等重点领域安全

    高水平安全是农业高水平开放的内在要求。在农业开放水平不断提升的同时,我国统筹开放与安全,在农业开放发展中确保各领域安全,特别是确保粮食等重点领域安全。近年来,我国粮食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在农业开放发展中有效保证了粮食安全。粮食种植实现连年丰收,2023年粮食产量达1.39万亿斤,已连续9年超过1.3万亿斤;油料产量达3864万吨,糖料达11376万吨,蔬菜达82868万吨,我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增强,稳定性有效提升。我国用世界9%的耕地和6%的淡水,贡献了全球25%的粮食,解决了全球近20%人口的吃饭问题。2023年,我国粮食人均产量达493公斤,连续多年远超全球平均水平,也高于国际公认的400公斤粮食安全线。

    我国在确保自身粮食安全的同时,也为全球粮食安全贡献积极力量,采取了若干切实有效的行动应对全球粮食安全问题。粮食安全是全球发展倡议八大重点合作领域之一。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公布的数据显示,2023年以来,中国连续向亚非拉30余国提供紧急粮食援助,惠及上千万受灾民众。在双边层面,我国通过派出农业专家、推广作物良种、建设示范农场、提供技术支持、开展主题研修培训等多种方式,推广粮食种子、种植等先进技术和经验,帮助各国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有效提升粮食安全水平。在多边层面,我国同世界粮食计划署合作,在30多个发展中国家实施粮食援助项目,有效缓解当地粮食短缺情况,提升营养水平。中国已成为联合国粮农组织南南合作框架下资金援助最多、派出专家最多、开展项目最多的发展中国家,充分体现了大国担当,得到了受援国人民和国际社会广泛赞誉。





    02

    中国农业开放发展

    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国际国内形势更加错综复杂,中国农业开放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问题和挑战。我国农产品贸易逆差不断扩大,农业领域实际使用外资总体呈下降趋势,农业领域高水平开放试点有待加强,农业整体竞争力仍有待提升,风险防控形势也更趋复杂。




    农产品贸易逆差不断扩大

    近年来,我国农产品贸易逆差呈不断扩大之势。2013—2023年,中国农产品贸易逆差从635.69亿美元扩大至1426.83亿美元,年均增速高达8.90%,逆差最高年份达1471.87亿美元(见图4),是当年中国农产品出口贸易额的2.12倍。中国农产品贸易逆差不断扩大,不仅源于中国人口众多、农业生产资源不足等客观因素影响,而且与中国农产品出口面临较多制约因素密切相关。一方面,中国农业以散户经营为主的局面没有得到根本转变,农产品质量难以保证。从我国农村实际生产情况来看,主要是小农小户经营模式,种植作物难统一,很难产生规模效应;即使种植作物统一,种子、农药、化肥等也存在生产过程不统一、产品质量不统一等问题,难以形成有效品牌。另一方面,农村中越来越多的年轻人进城务工,留守的农村经营者大都以老弱为主,受教育水平有限,不论是统一种植还是品牌推广,都受到诸多限制。即使有一些农产品品牌,也大多限于在当地发展,很难进入国际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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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领域实际使用

    外资总体呈下降趋势

    尽管农业领域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不断提升,但受制于农业风险偏大、收益偏低以及产业结构调整趋势等多重因素影响,我国农业领域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和占比总体均呈下降趋势。2013—2023年,我国农业领域实际使用外资金额从15.8亿美元下降到6.7亿美元,占我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的比重从1.3%下降到0.4%(见图5)。但值得一提的是,最近几年我国农业实际使用外资呈现出回升向好的势头,特别是2023年,在我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整体下降的背景下,农业领域实际使用外资增长42.6%。因此,未来迫切需要进一步提升农业领域利用外资水平,巩固回升向好的势头,加快提升农业领域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




    农业领域高水平

    开放试点有待加强

    当前,与其他领域相比,中国农业领域高水平开放试点亟待加强,农业开放发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有待提高。近年来,在高水平对外开放领域,我国涌现出了自贸区港、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高水平开放平台载体。在自贸试验区建设过程中,我国专门设立了具有农业特色的陕西自贸试验区杨凌片区。此外,浙江自贸试验区舟山南部片区、河南自贸试验区开封片区、黑龙江自贸试验区黑河片区、湖南自贸试验区长沙片区等也都有涉农领域的改革试点任务。但相比其他领域,农业领域的高水平改革开放试点明显不足,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亟待加强。与此同时,我国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等农业领域的相关平台载体,也亟待先行先试更多高水平、系统性的改革开放试点任务。




    农业整体竞争力仍有待提升

    尽管我国早已属于农业大国,但与农业强国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农业发展方式仍较为粗放,缺少职业农民,经营主体效率较低。据测算,中国农业比较劳动生产率为0.29,明显低于以色列(1.37)、澳大利亚(0.90)、荷兰(0.74)、美国(0.71)、德国(0.70)、法国(0.65)和英国(0.64)等国际公认已经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国家。与此同时,我国农业科技弱项短板比较突出,农业科技装备水平较低,与农业强国相比,在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核心种源、关键农机装备等领域还有不小差距,现代种业、智慧农业等发展面临较多瓶颈。生命科学、生物工程技术、信息科学和信息工程技术、涉农材料科学、农业工程技术、涉农环境科学及环境工程技术等农业科技基础研究领域也亟待缩小与农业强国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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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开放发展的风险

    防控形势更趋复杂

    农业向来属于国际经贸谈判的敏感领域,在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逆全球化暗流涌动、贸易保护主义盛行的大背景下,我国农业开放发展面临的风险防控形势更趋严峻复杂。新形势下需要考虑的风险挑战也更多,如种业开放面临种源“卡脖子”、转基因等风险挑战,粮食等农产品进口影响粮食安全问题,农业对外投资也面临各种非传统安全问题困扰,等等。因此,需要综合考虑和研判各项风险挑战,并有针对性地采取风险防控措施。例如,在粮食安全领域,全球粮食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国内粮食结构性矛盾突出,我国人口基数庞大,在消费结构持续升级的背景下,粮食供求紧平衡的局面没有得到根本转变。现阶段,我国粮食进口量占国内总产量的比例已接近1/4,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任务越来越艰巨。一个国家只有保障粮食、糖料、油料、蔬菜等基本农产品生产供给,才能掌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主动权,才能掌握发展的主动权。因此,我国必须充分考虑国际国内形势变化,紧绷粮食安全这根弦,既要抓紧抓好基本农产品生产,又要有效利用全球范围内的农业资源,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确保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03

    推动我国农业开放

    发展的对策建议

    面对纷繁复杂的国内国际环境,推动农业高水平开放发展既是我国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内在要求,也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应有之义,更是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之举。下一步,应系统谋划,多措并举,加快构建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农业高水平对外开放新格局,要系统性推进农业高水平对外开放,进一步加强农业高水平对外开放先行先试力度,多领域推动农业高水平开放发展,着力提升农业综合竞争能力,有效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同时,注重统筹开放与安全,在农业高水平对外开放中确保高水平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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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系统性推进农业高水平对外开放

    坚持系统观念,是我国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需要坚持的原则之一。下一步,需要以系统观念推动农业高水平对外开放,增强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一是统筹农业领域高水平开放与全面深化改革。当前,高水平对外开放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密不可分,特别是在以制度型开放为主的新阶段,在某些领域,改革即是开放,开放即是改革,需要统筹推进农业领域改革与开放。要以高水平开放推动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土地制度改革等涉农领域深层次改革,以改革助力农业领域高水平对外开放。二是统筹农业领域高水平开放与高质量发展。以农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通过高水平对外开放,打通制约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难点和堵点,围绕重点领域开展全产业链创新发展,以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三是统筹农业领域高水平开放与高水平安全。面对更趋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农业开放发展面临的挑战前所未有,要在高水平对外开放中确保高水平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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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一步加强农业高水平

    开放先行先试

    在特定区域先行先试改革开放重要举措,通过点上的试验,再在更大范围复制推广,是我国改革开放的一般做法,也是我国改革开放的成功经验。农业开放发展也需要高水平的开放平台载体支撑。一是突出自贸试验区在农业开放发展中的作用。选取陕西自贸试验区杨凌片区等具备条件的自贸片区,针对制约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难点堵点,开展农业全产业链创新发展。二是发挥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等现有平台载体作用,推动农业特定领域高水平对外开放。三是考虑新设农业高水平开放试验区,积极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系统性谋划和推进农业领域高水平对外开放,探索开展农业高水平开放压力测试。在上述各类平台高水平开放试验的基础上,一方面,可以把中非合作论坛、上海合作组织等国际合作平台以及各种国际农业合作协议下的农业开放合作内容,优先在上述平台载体落地实施,将其打造成为各种合作机制下农业开放合作项目的集中承载区和成果展示区。另一方面,赋予上述平台更多涉农领域审批管理权限。例如,对农业农村部政务服务平台19类85项政务服务事项,可以考虑在具备条件的自贸试验区等各类开放平台先行先试。同时,省级相关管理事项,可以按照“能下放皆下放”的原则,下放给自贸试验区等各类开放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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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领域推动农业高水平开放发展

    一是贸易领域。在稳步降低部分农产品关税的同时,大力推动农产品贸易便利化,推动农产品进出口贸易以及农业领域服务贸易发展。通过宣传、培训等多种方式,推动企业用足用好RCEP等农业领域优惠贸易政策安排。进一步推出农产品贸易便利化措施,通过商签FTA等多种方式,与更多国家和地区商谈有助于农产品贸易的便利化措施。创新农业服务贸易发展机制,有针对性地出台农业服务贸易促进举措。实施农产品进出口贸易多元化战略,健全重要农产品进口机制,稳定玉米、油脂油料、大豆、肉类、乳制品、天然橡胶等重要农产品国际供应链。

    二是双向投资领域。进一步缩减涉农领域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吸引高质量外资投向现代种业、现代种养业、农业科技创新、乡村富民产业和设施农业等重点领域;采取多种方式,有效推动农业对外投资。加强境内外农业合作园区建设,在引进农业领域高质量外资的同时,稳步推进农业扩大对外投资,在更大范围配置农业资源。落实完善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机制要求,支持企业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开展重要农产品种植、加工、仓储、物流等领域投资合作。

    三是科技领域。深入开展农业科技合作与交流,以全球视野谋划和推动农业领域科技创新,在开放合作中主动融入全球农业科技创新网络,着力推动实现农业科技高水平自立自强。围绕我国农业科技短板弱项以及相关国家关注点,结合全球共性挑战,不断加强农业科技国际交流合作,提升开放式创新能力。加强与国际组织和重点国家农业科技领域合作,鼓励建设境内外各类国际联合研究平台,强化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农业科技领域合作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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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着力提升农业综合竞争能力

    农业高水平对外开放离不开较强农业综合竞争力的有效支撑。推动农业高水平对外开放,要多措并举提升农业综合竞争力。一是鼓励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大力发展规模化农业生产,着力解决农产品品种不统一、质量不过关、难以形成规模经济的问题。二是强化农产品品牌建设。持续开展农产品品牌创建活动,增加品牌数量,提升品牌知名度,以高质量、高效益的农产品品牌有效开拓国际市场,为农业开放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三是充分发挥农业科技支撑作用。深化农业领域科技体制改革,如在种业领域加快健全品种审定、知识产权保护等制度建设,强化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四是强化金融对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开发各类适合我国农业发展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提升农业保险保障水平,扩大覆盖面。五是鼓励外资、社会资本更多投资农业,为各类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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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筹农业开放与安全

    统筹开放与安全是统筹发展与安全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必须遵循的根本原则,农业高水平对外开放需要更好地统筹开放与安全。一方面,积极参与全球粮农治理,为农业高水平开放发展创造良好外部环境。重点推动与国际粮农机构拓展合作领域,有效引导农业领域全球治理议程议题,深度参与农业领域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制定,积极履行对外承诺,体现负责任大国担当。另一方面,强化风险防控能力建设,守住重点领域风险底线。农业一直是国际多双边谈判的敏感领域,在我国农业高水平开放发展过程中,更需重视安全和风险防控问题。对种源安全、粮食安全、食品安全等关系农业开放发展的重要领域,强化风险识别和评估能力,有针对性地推出有效风险防控措施,确保我国在高水平开放中守住安全底线。此外,进一步推动在农业贸易领域开展调整援助试点。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贸易预警救济工作,完善工作机制,跟踪分析重点农产品贸易领域新形势新变化,做好重要农产品贸易预警研判,强化科学决策支撑。